自
赎
。
九
年
,
上
命
抚
远
大
将
军
马
尔
赛
率
师
讨
准
噶
尔
,
授
阿
克
敦
内
阁
额
外
学
士
,
协
办
军
务
。
十
一
年
,
命
驻
紥
克
拜
达
里
克
督
饷
。
十
二
年
,
召
还
。
命
偕
侍
郎
傅
鼐
、
副
都
统
罗
密
使
准
噶
尔
,
宣
谕
噶
尔
丹
策
零
,
议
罢
兵
息
民
。
喀
尔
喀
与
准
噶
尔
以
阿
尔
泰
山
梁
分
界
,
噶
尔
丹
策
零
欲
以
杭
爱
为
界
,
收
阿
尔
泰
山
为
游
牧
地
。
阿
克
敦
与
议
三
日
不
决
,
噶
尔
丹
策
零
遣
使
吹
那
木
喀
从
阿
克
敦
等
诣
京
师
,
请
以
哲
尔
格
西
喇
呼
鲁
乌
苏
为
喀
尔
喀
游
牧
地
界
。
十
三
年
,
阿
克
敦
等
至
京
师
。
上
以
阿
克
敦
等
奏
及
地
图
密
寄
北
路
副
将
军
策
棱
,
令
熟
筹
定
议
。
策
棱
言
准
噶
尔
游
牧
不
得
令
过
阿
尔
泰
山
。
议
中
辍
。
命
阿
克
敦
署
镶
蓝
旗
满
洲
副
都
统
、
工
部
侍
郎
。
高
宗
即
位
,
命
守
护
泰
陵
。
乾
隆
三
年
,
复
命
阿
克
敦
使
准
噶
尔
,
以
侍
卫
旺
紥
尔
、
台
吉
额
默
根
为
副
,
赍
敕
谕
噶
尔
丹
策
零
议
界
。
噶
尔
丹
策
零
使
哈
柳
从
阿
克
敦
等
诣
京
师
,
请
准
噶
尔
游
牧
不
越
阿
尔
泰
山
,
而
乞
移
布
延
图
、
托
尔
和
二
卡
伦
入
内
地
。
上
谓
游
牧
不
越
阿
尔
泰
山
,
已
可
定
议
,
而
移
二
卡
伦
不
可
许
。
命
哈
柳
赍
敕
还
。
授
阿
克
敦
工
部
侍
郎
。
五
年
,
调
刑
部
,
复
调
吏
部
。
八
年
,
授
镶
蓝
旗
满
洲
都
统
。
十
年
,
兼
翰
林
院
掌
院
学
士
。
十
一
年
,
授
刑
部
尚
书
。
十
三
年
,
命
协
办
大
学
士
。
寻
解
以
授
傅
恒
。
四
月
,
翰
林
院
进
孝
贤
皇
后
册
文
,
清
文
译
“
皇
妣
”
为
“
先
太
后
”
,
上
以
为
大
误
,
召
阿
克
敦
询
之
。
阿
克
敦
未
候
旨
已
退
,
上
怒
,
谓
阿
克
敦
以
解
协
办
大
学
士
故
怨
望
,
夺
官
,
下
刑
部
,
当
大
不
敬
律
,
拟
斩
监
候
。
六
月
,
命
在
内
阁
学
士
上
行
走
,
署
工
部
侍
郎
。
七
月
,
擢
署
刑
部
尚
书
,
授
镶
白
旗
汉
军
都
统
。
十
月
,
兼
翰
林
院
掌
院
学
士
。
十
二
月
,
复
命
协
办
大
学
士
。
十
四
年
,
金
川
平
,
加
太
子
少
保
。
连
岁
上
幸
木
兰
、
幸
河
南
、
幸
盛
京
,
皆
命
留
京
办
事
,
迭
署
左
都
御
史
、
步
军
统
领
。
二
十
年
,
以
目
疾
乞
假
,
上
遣
医
视
疾
。
屡
乞
休
,
命
致
仕
。
二
十
一
年
,
卒
,
赐
祭
葬
,
谥
文
勤
。
子
阿
桂
。
阿
克
敦
居
刑
部
十
馀
年
,
平
恕
易
简
,
未
尝
有
所
瞻
顾
。
一
日
,
阿
桂
侍
,
阿
克
敦
曰
:
“
朝
廷
用
汝
为
刑
官
,
治
狱
宜
如
何
?
”
阿
桂
曰
:
“
行
法
必
当
其
罪
,
罪
一
分
与
一
分
法
,
罪
十
分
与
十
分
法
。
”
阿
克
敦
怒
,
索
杖
,
阿
桂
惶
恐
求
教
。
阿
克
敦
曰
:
“
如
汝
言
,
天
下
无
完
人
矣
!
罪
十
分
,
治
之
五
六
,
已
不
能
堪
,
而
可
尽
耶
?
且
一
分
罪
尚
足
问
耶
?
”
阿
桂
长
刑
部
,
屡
举
以
告
僚
属
云
。
看了一遍,没多大用处,无奈只能再看,阿桂,更加郁闷,这位阿玛,功绩都是乾隆二十年以后的,这会子还是靠老子吃饭主啊。
不行只能看乾隆简介,希望能找出一些蛛丝马迹,让自己有空子可以钻。咦,乾隆十三年的常平仓大论战。看来有些意思,所谓的论战,其实已经这是朝廷在乾隆十二(1747 年末到十四( 1749 年初所思索——或者佯为思索——的一个重要问题。乾隆十三年, 在重要的稻米集散地——苏州, 当时的米价曾达到康熙十九( 1680 年以后所未有的一个高峰(尽管在乾隆十三年以后数十年中曾屡次被突破 。此时的朝廷, 被各地上呈的有关粮食暴动等集体行动的奏折弄得心绪不宁, 以至于无视中国确立已久的司法原则, 即所有的死刑判决应该通过最高执法机构的复审过程。在朝廷的眼里, 时局要求当政者必须实行严厉的威慑手段, 乾隆帝则更愿意将『乱』党魁首杖刑至死。这类惩罚措施不仅能够震慑百姓, 而且还能警告那些潜在的***者——煽动民众『骚』『乱』并不能以不堪粮食高价而被侥幸免罪。2王业键教授已就中国十八世纪著名的米价膨胀趋势提出一种富有说服力的多因解释论。
这一解释, 不仅考虑了人口增长和“新大陆”的白银流入等因素, 还注意到中国境内铜币产量的提高以及其它影响参数, 诸如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量。3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 当时的汉、满政策顾问同现代学者一样, 也有能力从多因角度分析米价膨胀问题 但是, 意见的分歧并不在于在什么程度上重视货币供给增长的因素, 而是承不承认米价的持续攀升, 系『政府』为了在各县常平仓进行预防『性』储备而从市场上撤回过量谷物所造成。魏丕信教授曾指出, 在清朝, “常平仓”不仅如其名称所显示的那样被用来平抑米价, 而且更重要地还被用做紧急赈灾粮食的来源。4在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后期,登基不久的乾隆帝为显其睿智而采纳了一位监察御史的提议, 即通过出卖“监生”头衔以换取谷物的手段将全国的常平仓储备扩大一倍。( “监生”系国子监的一种有名无实的头衔, 可以获取某些特权、机会和豁免权。 县级的捐谷总额(所谓“增定捐监谷数” 由所在各省进行修定。目前的证据显示, 定额过程完成以后, 全国的捐谷总额为3200万石左右,而原额则为2800万石左右, 由于两种额度之间不无复叠, 所以新储备的实在总额大概是5800余万石谷物。无论如何, 增长幅度巨大。5结果如何? 尽管一般说来朝廷的这次捐谷政策未获成功, 但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早期,常平仓的储备水平还是有了一些净增长。虽然涨幅不大, 但足以让以下的论断获得说服力——长江沿岸各省米价抬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行“粜三” (每春粜卖储存粮食十分之三原则的『政府』每年秋收后从市场上过多收购谷物来补充常平仓的贮备。这类论断是以监察御史孙灏和卫廷璞以及给事中吴炜和杨二酉为代表的某些官僚提出的。乾隆七年( 1742 他们终于促使中央『政府』做出决定, 要减少储备定额, 采取孙灏所谓“实在可行之数”。6必须弄清楚, 较有智慧的仓储制度抨击者不把目光仅仅放在一种过于简单的量化推论上, 即官仓里谷物储备的增加意味着市场供应量的减少, 继而导致谷物的昂贵。事实上, 必须有人保藏剩余农产品并进行重新分配。但反对仓储制度的激进者建议, 这个任务最好留给商人来完成。
乾隆十二年十月, 监察御史欧堪善奏称, 官方仓储购买行为和米价昂贵之间或许真的存在联系。
他在奏折的序文中, 就物价上涨情况对其它三种可能的解释提出了反对理由。乾隆帝的捉刀人似乎借用了这个序文建构起谕旨的理论。上谕列举了五种可能的解释, 并一一提出回答。
但是, 正如岸本美绪教授和其他学者已经注意到的, 上谕暗指第五种解释最值得注意, 即物价腾贵是常平仓的过量储备造成的(以下所称“仓储说”或“仓储假设” 。12皇帝的臣子大部分嗅出这一暗示。1748—49 年间, 地方督抚至少上呈了二十七封奏折来讨论米贵的原因。尽管督抚们还提出了许多其他的解释, 但总的来说, 多数认为有两个因素在起主要作用, 即人口增长和仓储制度问题。表面看来,对两种解释的支持差不多, 不过实际上, 不但至少有十份奏折视人口增长为基本原因, 而且对两种解释的看法根本不一样。人口的增长总被认为是“天”造成的, 或是本朝善政的表现, 因而没人建议应该采取措施试图控制它提议的对策多半属于笔者曾经说过的“守势『性』扩大”, 即以提高粮食产量来适应人口增长。与此正相反, 常平仓制度被描述成一个可以对之有所作为的因素, 如同对土地或粮食的“糜费”一样, 都是由于人们缺乏智慧所致。
正是由于『政府』的错误才使米贵问题加剧, 所以『政府』理应改弦更张。
其实, 如果仔细地阅读这一组奏折, 就会发现既不应把各省大吏视作一群惟命是从的奴才, 也不能以为他们一致达成了共识, 认为4800万石的仓储定额显得过于野心勃勃而应予以减少。与此相反, 这些奏折显示了最成熟的思想, 这种思想颇具原创『性』和独立的思维能力。就像我们所能预料的一样, 反对仓储说的观点来自北部和西南各省, 这些地方由于缺乏通航水道或受山地阻碍, 商业化程度较低。山西巡抚凖泰甚至呈上了两封观点各异的奏折,其中一封支持仓储假设, 认为它适合于水路交通普遍的“东南”各省, 另一封则提出反对意见, 认为仓储假设不应作为山西省的指导方针。更令人惊奇的是, 来自东南部的三篇呈文对仓储假设的响应比较冷淡, 甚或隐晦地为官仓辩护。还有十四篇明确地支持仓储说的奏折, 其中一部分观点强硬, 另一部分则比较温和。以下, 笔者将介绍一些代表以上三种意见的最为有趣的奏折。
在不承认仓储假设的巡抚当中, 一些人就近期发生的价格行为发表了与“东南”各省存在的忧虑之情完全不同的看法。甘肃、山西两省巡抚否认, 对于他们本省而言, 存在着需要解释的粮价膨胀趋势。与雍正“军兴”时极高的粮价水平相比, 甘肃的粮价情况要好得多, 而肆行山西的骇人高价在当地并不异常。
相反, 稻米出口省份广西的粮价几乎抬升一倍, 而其巡抚鄂昌却认为粮价的昂贵不过是粤东、粤西两省之间互利贸易的必然结果。事后看来, 欠发达的广西大概还没有跨越足以使家长主义官僚们认为米价高升弊大于利那一种经济门槛, 鄂昌的态度也许不足为奇。然而, 他似乎不仅以之纠正某些属员的偏见, 同时还用来纠正那些贫穷的广西民众的同样谬误, 后者认为迅速发展的广东市场威胁到他们获取主食的途径。鄂昌认为在广西买补仓储“为数无多??不至令米价久而不能平减也”, 同时他又支持中央『政府』的一贯立场, 反对阻碍粮食外出的“遏籴之举”。在他的眼里, 跟人口稠密之广东的贸易不但为广西的土地所有者带来了货币收入, 而且还给“东省货物”的本地分销者带来了“谋生”的机会。虽然应该提醒粤西农民要保留足够的“盖藏”(家庭粮食储备 , 但还应该意识到“有无相通乃地方之利, 彼此相济实情理之常”。13更出人意外的是来自“阻山带河”之山西来的奏折也表达了同样的信念, 即相信商业活动会改善省内的粮食供应条件。如上所述,山西巡抚、满人凖泰从山西的立场讨论问题时不支持仓储说。相反, 他认为该省的粮食产量低、运输条件欠佳等特点使其官仓储备成为保证民生的“第一要图”。问题是中央『政府』肯否“暂停晋民在[户] 部投捐” (用白银在京师买监生头衔 以帮助山西补足常平仓, 因其储量仍低于1744 年额定总量的27%。同时,凖泰也提倡在鼎革后归入山西的归绥地区系统地扩大耕种, 以此降低口内平时的粮食价格。
为此, 他已命令所属在该地进行土地勘测, 查明“可垦之地”内何处肥沃, 在何处应该挖井以改善土壤条件。在口外有了赢余粮食产量, 可以依靠私人贸易把它运到人口稠密的汾河沿岸各县, 为此还应该整修道路。在山西历届巡抚中, 凖泰不是第一位提倡用内***的盈余谷物来降低山西省内西南地区的粮价, 他的两位前任已经进行过用“牛皮混沌”从口外托克托地区沿黄河运输谷物的创举。也许是令人失望的实验结果使凖泰转而采取比较常规的办法, 尽管民间活跃的航运贸易表明着沿黄河运输归化城等地的谷物的确可行。14凖泰虽然提到黄河运输线, 但引起他的兴趣的是布政使朱一蜚倡议的道路改善工程。这番工程已在进行中, 规模相当大, 从直隶井陉县入晋的道路也在其范围内。凖泰已有机会亲眼看到长城内围雁门关山路改善的结果, 这条路“现俱宽展平坦, 目击口外輓运大车皆可通行无阻”。
………
一路看下来,李明心里有了主意,暗暗等着这件事,爆发,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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