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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初到纽约

“没有事情,只是刚才想起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沈俊回答说道。

珍妮放下心来,她说道:“我刚才看你的样子不是太好,所以问了一句,看现在你也恢复过来了,应该不会有问题了。我以前乘坐飞机的时候也经常遇见这样的事情,不会有危险发生的。”

沈俊不好说些什么,他知道珍妮说到这些只是换上一种方式告诉自己可以放心,刚才飞机发生的震动和空姐所说的情况是一样的。

两人从飞机开始以后就一直聊天,数个小时的旅程很快就结束了,飞机到了纽约,沈俊也被拉着到珍妮的家里去做客。

飞机票买的是三天以后的,沈俊也是想在纽约看看的。毕竟第一次出国,感受一下世界上经济最繁华的国家也是他此行的一个目的。

机场里面的人很多,比起国内的客流量要大上许多。这几年美国出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原因嘛自然就是被他们号称的国际恐怖组织的袭击给弄怕了。但是就算这样,还是有许多人要往来于各个城市之间,飞机作为最快的交通工具,也是他们出行的首选

真正来到了纽约这个城市,沈俊首先就感觉到它远没有电视上面看到的那样好。至少空气比起自己的家乡就要差上许多,走出机场后也见到路上有许多来往的行人。

要知道,一个城市里面除了工作上下班时间还有休假期间,其余的时间里面街上往来的人越多,也就表示那个城市里面无业的人员越多,这些流动人口给城市的治安也带来许多的问题。难怪很多时候都是听说美国的大城市里面很乱,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是必然的。

并没有人到机场来接珍妮,这是沈俊所没有想到的,在他认为一个像是她这么大的女孩就在两个国界独自行走,这本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是在国内,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几率应该小到无吧。

两人的行李都不算多,沈俊自然也就成为了珍妮的搬运工人,将两个人的行李都放进了出租车的后背箱里面,车子向着珍妮的家驶去。

纽约的城市建设确实比沈俊见过的国内所有城市都要繁华,沈俊看着车子外面行走的人群,心里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至少他仅仅在到达这个城市半小时的时间里面,就听见了七八次警笛长鸣的声音。

珍妮从坐在沈俊的旁边不停的给沈俊介绍见到的建筑,虽然这个城市的历史并不悠久,但是它也是拥有许多故事的。沈俊从珍妮的口中就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让他对美国这个国家产生了一些兴趣。

美国是一个才有两百多年历史的国家,但是它却是现今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在世界上横行霸道也有很长时间了,但是现今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都强过美国的国家,所以也只得由着它在世界上嚣张了。

美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它是由许多人种组成的,在种族问题上经常发生事件,短短两百年了历史中爆发了多次的种族时间,至少在这个国家里面还是存在许多无稳定的因素。

不过是要驶向珍妮的住处,沈俊所乘坐的车子就多次被堵在路上。公路系统的拥挤沈俊也曾经听说过,这次也见识了一下,确实让他感觉到了极度不爽。

终于到了珍妮的家里,帮着珍妮安顿好,她就陪着沈俊去附近的旅店。沈俊可不向麻烦人家,虽说珍妮和她的家人都热情的挽留沈俊住在她们家里,但是沈俊还是选择住在旅店里面。他想趁着有时间的时候能够独自在这个城市里面走走,也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国。

由于时差关系,现在纽约正是夜里,沈俊在旅馆登记住宿过后就把珍妮送回家,和她道别以后沈俊并没有立刻回到旅店,他自觉着­精­神很好,也想看看美国的夜市。

在城市里面走着,几次遇见穿着火爆的金发姑娘跑过来挑逗自己,沈俊对这些女人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之后遇见也都尽力避开。凭借自己的能力,想要避开她们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走着走着就来到一处街边偏僻的一角,他之所以走到这里也就是被篮球击地的声音吸引,美国的街头篮球也是世界闻名的,沈俊本身就是一个球迷,过去也经常打篮球,当时的技术不怎么样,后来这段时间也一直没有机会去球场小试身手。不过现在自己的能力去坐这项运动,估计没有一个选手能够达到自己的水品吧。

在转过一个拐角,一片被铁栅栏拉出的空地出现在沈俊眼前,六个黑人正在一个小场地上玩着斗牛。看着他们熟练的运球手法,沈俊也觉着出美国民众的篮球水平。

说是一个篮球场,其实就是一片空地上面用白粉画出的半个场地,一个简陋的球板被固定在一边的墙壁上。

旁边还有二十多个穿着各异的年轻人,火爆的音乐在整个球场里面不断传开,他们都激|情迸发的在球场外对自己中意的选手欢呼。

沈俊就见到一个约有一米九个头的黑人手里提着篮球,一个反手从面前阻挡的对手身侧把篮球扣进了篮框里面。非常帅气的一个扣篮,也让周围观看比赛的众人大声欢呼起来。

篮球在地上反弹了几下,滚到了沈俊的脚下,沈俊单手把球抓了起来。场上的几人示意沈俊把球扔过去,沈俊手臂一抬,篮球便从他的手上直飞向刚才入球的那个家伙。

球速很快,让那个人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的手虽然接下了沈俊抛过来的球,却被篮球上的大力击的有些麻木起来。

“好大的力气啊。”当时接球的那人就只有一个想法。

他对着沈俊笑了一下,露出洁白的牙齿,“朋友,有没有兴趣来玩一玩。”

沈俊确实也跃跃欲试,见他说话邀请,沈俊二话不说就向他走去。“我也正想凑个热闹,可是要顶替谁呢。”

那人很是开心的拍拍沈俊的肩膀,他从沈俊的手力和拿球时候的样子就知道面前的人是一个高手,两队比赛自己队中的同伴都要弱上对手许多,正愁着没有办法赢得比赛就来了这么一个家伙,他立刻招呼过两个队友,示意沈俊也要来参加比赛。

那两个人倒也很是直率,立刻有一个稍弱些的人愿意将自己的位置让给沈俊。既然有了空位,那么沈俊也就加入了他的队伍。

邀请自己参赛的家伙叫做约翰,另外一个黑人叫做杰森,他们的身高在一米九以上,比起自己要高上大半个头。

另外一个队伍也不介意他们临时换人,大家都只是打起来开心,倒是希望沈俊的实力比先前的家伙高上许多,那样玩起来也更加刺激一些。

球从约翰的手里传到了沈俊的手里,接到手里以后略微运了几次,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桔黄|­色­的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三分!”对手的话刚刚说出来,桔黄|­色­的篮球就已经从篮框里面钻了进去。

杰森看着沈俊漂亮的一记三分,对自己邀请他的参赛非常满意。一个厉害的三分手,他在赛场的威力是惊人的。三分在赛场上是最有难度的­射­球,从沈俊出球时候的动作就能看出来,沈俊的­射­篮威力惊人。

自己队伍的攻击力量立时增加了数倍,也让对手必须分出选手盯住沈俊,自己面对的压力也会减轻不少,这样获胜的机会就大上许多了。

球再次传到沈俊的手里,但是这次就没有投出三分的机会了。沈俊压低了运球的高度,在三分线边缘处游走。

见着杰森身处的位置非常好,身体迅速作出一个左冲的假动作,对方的两个人都被他吸引了过来。当拦截他的两个对手反应过来,沈俊手里的球已经从其中一人的胯下传了出去。

杰森接住了沈俊的传球,他的位置正对这篮框,跃起之后就是就是一记灌篮。双手扒在篮框上,杰森的嘴里发出了激动的嚎叫声。

赛场周围的气氛本就非常火热,一记灌篮更像导火索一样让赛场周围的观看者都齐声叫嚷起来。

当气氛稍有平静下来以后,沈俊拿着球来到了发球点。球从手里划出一道直线,约翰在接到传球之后,立刻反传回去,沈俊的身体已经穿过了阻挡自己的对手,这个时候篮球也正好来到了手中,正好面对三人的包夹,沈俊带着篮球跃到了空中。

双手连续晃动,球在沈俊的手上就像变魔术般来回转动,最终沈俊看到了夹缝中的一点空隙,右手一抖,球从缝隙里面递了出去,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投进了篮框里面。

场上在短暂的平静之后再次火爆起来,他们都撕扯着嗓子为­精­彩的进球欢呼,杰森和约翰也跑过来抱住了沈俊。

一项运动能够让不认识的人熟悉,这就是它的魅力。只要你的技术够强,你的表演够华丽,你便能赢得所有人的欢呼,让观看者为你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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