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夫俩单独相处时,任江把外套一脱,分开腿痞痞地坐在床边,上身的肌肉在紧身T恤里若隐若现,两条长腿包裹在迷彩裤与军靴里,动作潇洒眼神不羁,怎么看怎么帅。
可兰乔知道,任江只有生气时才会这样耍帅。
他走过去盯着任江的臭脸,说:“如果是你,你会不去吗?”
任江习惯性地去掏烟,一摸口袋摸了个空,随即想到现在有小宝宝了不能抽烟,也就作罢。他抬起头,“兰乔,你怀孕五个多月了,你准备模仿穆桂英大破天门阵吗?”
兰乔一脸听不懂的样子,却明白他的意思,“多数情况下我不会亲自出战……”
“那少数情况呢?这种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知道吗?”
“但我的责任让我必须去,整个军队也需要我去……”
“呦嗬,”任江嗤笑一声,“原来您是御驾亲征,所有人的精神支柱啊?”
那个语气让兰乔很不舒服,他沉下脸,“任江你别说这种话,当初你亲口说了要支持我的。”
“是啊是啊,是我说过要支持你,所以我这不装备齐全屁颠儿屁颠儿地跟来了么?”
兰乔怔怔地看着任江仰起的那张挑衅的、欠揍的脸,半晌走到一边去坐下,过了好久才闷闷不乐地说:“总之我得去……我记得你还说过,如果你生气了,让我别理你,你说你有时候控制不住,就那么晾着,过一会儿就好了。”
任江一愣,暴躁地正想反驳,突然看见兰乔委屈的侧脸,便噗一下笑了出来。
“你的脑袋里,就只记得对你有利的话是不是?”
那语气酸溜溜的,兰乔忍了半天没忍住,也哈哈笑了。
任江顿时化身为嗷嗷叫的狂犬奔过来,抱着兰乔不住地蹭啊蹭,“媳妇儿你太讨厌了!你不能这样吃定我!要留给我身为老公的自尊和骄傲!”
兰乔任由他摇晃,回头亲了亲他的嘴巴,问:“这样行了吧?”
任江无赖地摇头,“嗯不够不够!”
兰乔怒道:“不够也没有了!”
“不够我就自己抢!”任江转身把人压在沙发椅上,上下其手来来回回亲了个遍。
兰乔左躲右闪,“别闹了!再闹就硬了,没时间,还有事呢!”
死活按住狂犬病发作的大狗,任江抱着兰乔的腰喘气,一身迷彩显得别有魅力。
他长叹一声,“哎,幸好我赶在今天回来,否则你们明天就走了,我可怎么办?”
兰乔疼爱地抬手揉了揉他那被头盔压乱的黑毛,任江哈哈吐着舌头,又不甘心地把兰乔舔了舔,说:“媳妇儿,那出发以后,我就当你的24小时全天候寸步不离型贴身保镖。”
兰乔平静地提醒他,“我是上尉,还是医生,真出了事儿我比你顶用。”
任江愤然道:“不许看不起我!”
第二天任江醒来的时候,兰乔正站在镜子前穿衣服,他一定神,眼前“腾”一下亮了——
兰乔将头发变回了紫色,长长的直到腰间,特别柔顺。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衫,领口和袖口都有褶皱设计,下/身穿的是修身的银色长裤,脚踩黑色高筒皮靴,将身材显得那样好。
任江不由自主地舔舔嘴唇,啊,礼服什么的,最让人想要扒掉了。
兰乔呼啦一声展开上衣,银色的,双排扣设计,下摆长长,款式有点儿像燕尾服,有点儿像民国时代军官的军服,又有点儿像欧洲的军装礼服。他穿好衣服,手法熟练地将长发在脑后打了个结,转过身,深邃的紫眸对着正看美人看到痴呆的任江,说:“你再不起床,就不带你去了。”
任江“嗷呜”一声,只着内/裤从床上跳起来,刷牙洗脸,顺便含糊不清地嘟囔,让兰乔帮忙检查他的装备。十分钟后,人模狗样的美国大兵站在门口报告,随时可以出发。
出了兰家大门,军用吉普车直接送他们前往港口,准备登乘联驳舰队。
一下车,蔚蓝的大海就在眼前,海风阵阵,吹得人说不出的畅快。
任江兴致勃勃地往港口上扫去一眼,傻了。
不是没见过严阵以待的大批海军,不是没见过威风凛凛的大型舰队,关键是……关键是!尼玛啊怎么全军所有将士都穿得跟兰乔差不多?!只是明显能看出主将士兵服装规格不同,但无论如何这在任江的认知里都叫做礼服!礼服啊!即使是军装礼服他也是礼服啊!
穿着这东西能打仗吗?这是去打仗还是去参加中世纪酒会啊?!
任江风中凌乱地低头看了眼自己这个唯一的例外,一身绿了吧唧的迷彩,土兮兮的。谁能相信他身上全是倍儿值钱的高科技先进装备?
再风中凌乱地去看兰乔,只见他冲自己露了个“您请自便”的表情,便在周围两排士兵的队列中姿态优雅地前进,率先登上军舰。
万银丛中一点绿的任江赶紧整了整军用大背包,尽量低调地小跑着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委屈的小兰花很有爱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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