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你傻笑什么呀,对了,今天所有的报纸都没有了雪儿与黑社会有关的报道,反而是一些正面的支持,怎么回事?”虫虫看见我都是看小妖的新闻,也把今天看报纸的事情告诉了我。
靠,报纸都是抄网上的新闻,网上这样写,他们还不是原原本本地照抄啊,再说了,网上关于小妖新闻的版面都被超男附上了音乐,听了音乐,有关小妖和黑社会有关联的事情他们都会暂时忘记。就算还有个别没有受害的文字媒体,但他们的新闻敌得过x狐、x浪、x讯吗?这就叫“名牌效应”,哈哈,没想到这些主流媒体也会有今天,超男就是牛!
“估计他们良心发现吧,要不就是冤枉了雪儿,现在主动澄清了。”我瞎掰道。
“是吗?你没做手脚?你没有收买人家?”虫虫的眼里满是不信,估计原来林浩龙也干过这种坏事。
“我有钱没地方花呀?再说了,那些主流媒体是我能收买得了的吗?”我说的也是实话,昨天晚上我是有点激动了,胡乱就下令叫舟晓彤去收购人家,真收回来,我要来做什么哟,真是汗!
“对了,舟晓彤去哪了?”我问道,好像没看见舟晓彤这个美女。
“我派她出去做广告牌和招牌灯了,还有买鲜花。”虫虫解释道。
“你搞什么鬼?”虫虫做事有时候真是出人意表,我现在都搞不懂她要做什么了。
“什么叫搞鬼?我可是你亲亲表妹耶,为了你,我好不容易才想到这个办法,你居然说我搞鬼。气死我了!”虫虫嘟起小嘴,小脸一扬,正待不理我。
“哎呀,好表妹,哥哥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说你坏话了。告诉我,你要做什么?”我连忙上去求饶,女人嘛,都是嘴硬心软,你一说点软话,她们肯定受不了。
“哼!看你那么乖的份上,我就透露一点给你,我做招牌灯就是发给那些进场的粉丝的,我只做了两个人的招牌灯,一个是雪儿的,一个是慕心怡的,到时候免费发放给到场的观众,到时候全场几乎都是她们的招牌灯,你说那有多轰动啊。”虫虫说得满目流彩,就如亲身经历一般。
“当然,表哥你放心,你的宝贝雪儿的招牌灯我会做得比慕心怡多一倍的,哈哈,你表妹我好不好?”虫虫一脸的骄傲,这可真是大手笔,光招牌灯都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想想满场的人都举着小妖和慕心怡的招牌灯,我就有点热血上涌,实在是够壮观的。
“虫虫,你真是聪明!”我伸了个大拇指给她。
“不过,你说还买鲜花,这要来做什么?”我又有些迷惑了。
“笨哦!给你用啊,等雪儿上台演唱的时候,你就抽空上去献花啊,记住晚上打扮帅点,可别给我丢脸,那可是要上电视的。”
和小妖同台,还献花?我这不是在做梦吧?这个虫虫表妹真是够贴心的,算我没白疼她。
(刚看了朋友们的留言,我必须说明的是,本书定位是都市重生,而且对于满是异能的今天,我还对他有了两个的限制,也得为未来的结局做铺垫。以前是有钱人小妖追刘依守,现在反过来是富豪林浩龙追小妖,但林浩龙依然秉承刘依守的本性,两人之间是追与被追的关系,只是两次角度不同而已。至于电脑病毒也很正常啊,只要是能保护小妖的,出格一点点,我也希望大家能接受,毕竟“魅力女生”不能脱离媒体,小妖以前的事情必会被挖掘出来,林浩龙保护小妖是必须的,异能不算过分,我也不会要求病毒去做坏事,因为刘依守本性还是善良的。如果不能接受我也没办法,长沙之行完毕,我会叫他回原来的城市,稍微收敛一点,但他身上还有林浩龙的特点,难度很大。非常感谢大家的意见,刘依守身上也有着青衫的特点,所以写得真实,至于林浩龙,我还在摸索。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都只管提,我会在后面的写作中加以改进。一本书大家的看法会不同,我不能满足全部读者的要求,但我会充分吸取大家意见,努力改进,希望大家继续支持。
今天移动磁盘弄丢了,心情极度不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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