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虫,你和他们去吃吧,我没有胃口,我想自己走走,如果有情况就打电话给我。”我实在吃不下东西,小妖到现在还没有消息,我内心如焚,恨不得找遍整个台北。
“你不去,我也不去。”虫虫倒也够义气,我不吃她也不吃,不过,男女有别,我可不想失去小妖又让这个宝贝妹妹饿出什么毛病。
“去吧,前面有家餐馆,你带他们去吃东西,我和张翰再走走,你们吃完了就先回去,有什么事情电话联络。”我深吸一口气,企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咕咕……”虫虫本来还想坚持,不过她的肚子提出了抗议,现在都七点了,她不饿才怪。
“好吧,那我带他们去吃东西了,你有什么事情就打电话给我。”虫虫关心地说,我茫然地点了点头,带上张翰走向了街头。
台北街头已经亮起了多彩的霓虹灯,各家店铺灯火通明,晚上的台北市给人的感觉就象一个“不夜城”,热情而多姿多彩。我独自走在街头,张翰跟在我身后,尽职地保护着我,身边的游人如梭,但我想找的那个人却不知道芳踪何处,她的手机我打了不下一百遍,可是全部是盲音,这家伙连手机都关了,至于吗你?都不知道人家担心的。
从口袋掏出香烟,拿起一支,点燃后狠狠地吸了一口,尼古丁的味道让我清醒了许多,我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所有的飞机早已经落了地 /我还以为你在等待你的行李/ 查旅客名字没有你的登记/ 坐在回家的taxi里沿途找你/ 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 /让你保持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 再也不用担心会和你断了联系/ 一辈子要和你在一起……”
我和歌里的男人一样命苦,在陌生的街头寻找着自己最爱的人,今天忘记带笔了,如果可能我也想在香烟上写上小妖的名字,然后把这个妖精狠狠地吸进我的肺里,让她和我融为一体,再也不分离。
原来思念一个人的心情会是这样的难受,我吐了口眼圈,看着袅袅的白烟逐渐飘散,我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小妖当时失去刘依守的感觉了,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她!
眼前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店,这里出现的几乎都是世界名牌,最流行的服饰,最时尚的包包,当然也少不了最性感的美女,可是我第一次对走过自己身边的美女失去了兴趣,只是麻木地一间店一间店地找着,我现在有点痛恨这个地方了,怎么商店那么多,脚都发麻了。
在一家店前,我停下了脚步,“匡威”专卖店,好熟悉哦。对了,第一次和小妖mm逛街,她见义勇为,鞋子都弄丢了,我不正是帮她买了双“匡威”平底鞋吗?我记得好像是398块的呢,想到这里我脸上露出了微笑,当时还以为自己吃亏了,谁知道人家小妖后来帮我买了三件498的耐克,我还有赚。
我信步走了进去,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牵引着我。当我走近女鞋部的时候,一条纤细高挑的身影印入了我的眼帘,乌黑的披肩长发,一件贴身的黑色吊带裙,肌肤胜雪,此刻正拿着一双平底鞋在沉思着,面容带着淡淡的忧伤。我的心仿佛被雷击了一下,呼吸都停止了,那,那个不正是小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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