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酒食筵宴,请林冲吃饱了,端个盘子上来,送给他“五十两白银,两匹纻丝”。很有礼貌的站起来说,我这里是个小寨,恐怕日后误了足下,亦不好看。略有些薄礼,望乞笑留,寻个大寨安身歇马,切勿见怪。
婉言拒绝,礼数周到。
从王伦对林冲、晁盖这两次的表现来看,一开始,对他们都是很好的,都是中途临时改变的主意,不想收留他们了。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王伦只是个干“小买卖”的小盗,还没有引起朝廷的足够重视。而林冲、晁盖都是十恶不赦的通缉要犯,收留他们,毫无疑问是在惹火烧身自掘坟墓。
根本就没必要承担这种风险。你们往别处跑,才对大家都好。
(而杨志就不存在这个问题,王伦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挽留他。怎么说不能容人?)
梁山的老大是王伦。王伦当然可以收留他们,也可以不收留他们。现在,王伦突然想通了,不想要了,就打发他们走,更何况还倒贴了价值人民币两三万元以上的跑路费。这又有什么不对的呢。
因此,王伦这个人其实还是非常够意思的。只不过本事太小,能力有限,在性格上显得有些“小肚鸡肠”罢了。而在行为上,实在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这就是所谓王伦不能容人的原因。
不过,我却从书中发现,王伦,这个小肚鸡肠的王伦,他恰恰是个能够容人的人。如果你硬赖着不走,王伦还是可以容得下。
不信的话,我们可以看林冲,林冲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当时,王伦端一盘银子给林冲跑路,林冲硬是赖着不走。
王伦就直拿白眼翻他,他还是赖着不走。
王伦就叫他去拿个投名状来(杀个人头)。说好了,三日不得,你自己走。
林冲说“这事也不难”,可三日都过了,也没拿到个投名状。还是赖着不走。
王伦有没有逼他滚蛋呢?根本就没有,投名状的事,提都不提了,还是让他坐了第四位交椅。林冲从此才有了一个安身之处。
从这里,我们依然可以看出,王伦的本质并不坏。他只是希望你能走,这是最好;你若不走,他也并不会赶你滚蛋。
既然是这样,王伦为什么又被杀了呢?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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