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写的非常简略: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
《金瓶梅》则对潘金莲的身世做了详细交代: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于张大户家,……长成一十八岁,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
不同的描述,表达不同的意思。《水》中的潘金莲,一出场就是大户家的使女,身世单纯平淡;《金》中的潘金莲,来龙去脉清楚,命运曲折多变。
这两个“潘金莲”,从小的生活环境就不一样,性格也理应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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