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他!”对峙中,那领头的凶恶孩子又是一声沙哑的喊叫,让维克多听了心中无名火起。被踢倒的孩子此时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紧握着****又冲了上来。
维克多凶『性』起了,也就不管下手轻重了。一根木棍使出了在山林里开道的气势,在身旁的几个孩子身上砸地结结实实,将他们砸地哀叫不止。于是包围圈又散开了些,这两头的孩子都不肯再上前去挨棍子了。之前被抽翻的孩子被同伴拖了回来,此时悠悠醒转。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的首领,等着进一步的指示。
按理说……撤吧?这只肥羊扎手。
“不要怕,给我上!”这领头的家伙眼睛毒辣无比,“他不敢杀我们!”
不敢……杀?
所有人都愣了,包括维克多。
说实话,他确实不想杀死这些孩子。且不说这些人类的幼崽,就算是打猎的时候遇上身材娇小的幼年野兽,维克多也会放弃的。这不仅是一种与自然协调的考虑,也是维克多自己的小小坚持。
当然,他会找机会把小家伙的父母干掉,那是实打实的肥肉和利弗尔。
突然之间,维克多想明白了很多问题。为什么莫尔斯会被人打败?为什么他要让自己来这里进行训练?――什么叫做作战的勇气?
这种勇气维克多并非没有。当他面对查理王子的时候,当他在营地里『射』杀前来挑衅的佣兵的时候,当他在塔楼上收割穆赫拉士兵的生命的时候……但唯独不是在他直面敌人的时候。
兰顿城外,当敌人近身,维克多不过斩去对方一条胳膊;酒馆里的『乱』战中,一旦放下弓箭,维克多便没了杀敌的想法;无尽森林边缘,当箭支用尽,抽刀迎战的时候,他也只敢对上一只剑齿鼠,任凭边上的莫尔斯艰难支撑也不敢上前相帮。
勇气、自信,还有手握刀剑目睹生命逝去的平静。
没有这些,即便维克多耍地一手好剑法,也仅仅是漂亮而已,终究无法成为一个近身格斗的专家,一个合格的战士。
还有那该死的同情心……每一个对你刺出武器的都是你的敌人!狼崽子也会咬人,但并不很疼。这些人崽子可是刀刀要人命的路数,正正经经的敌人。
不敢杀?
维克多表情冷地仿佛要滴出水来,眉头微蹙,眼中『露』出了怒意。
这贫民窟原本就是弱肉强食的法则。敢战敢杀,别人就怕你;缩手缩脚,那就是被欺负的命。此地懦弱的人要么死了,要么迁去了另一处良民聚居的贫民窟。作为外来者,而且看上去就有些小钱,想要在这里生存一天,就必须具备战斗的勇气。
用雷霆手段,换一日安宁。
维克多抚『摸』了一下手中光滑的木棍,笑了一下。
ps:对于晚更的解释。原本八点就差不多能到家了,结果被该死的货车晃点了三个小时。那傻鸟楞说自己没错,我擦他『奶』『奶』个熊的晚上七点就说“还有二十分钟”一路说到九点出头,七点半报的位置就在目的地附近了,愣是过了一个半小时才到。到了之后嘴又硬,同去的几个都给气得不行,差点打起来。最后警察过来和了稀泥,给拉开了。23点35分才卸货结束,叫了出租回家,半天白做。回到家抓紧码字,惭愧地很,现在才出稿,实在对不起等待的诸位。
第二个ps:不知道这章算不算水……起床后就开始往奥兰多堡去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多提意见。如果喜欢的话也不要吝啬您的夸奖和推荐票,看到这些东西我会动力十足的!~
最后一个ps:回家看见“小小的心情”为我打赏了1000多起点币,心中甚是安慰。过去一直埋头码字更新,忽略了诸位打赏我的朋友,在此一并谢过。感谢你们对我的大力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一定尽力写出让你们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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