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面前只放了一瓶剩了小半的92年的拉菲红酒和一个空酒杯,显然是已经用过餐了。
一瓶餐前酒就是好几千元,难怪那个小咨客会对他另眼相看。
许是察觉到我打量他的目光,他抬眼向我看来,英气逼人的脸孔,亮晶晶的黑眸,气质温文尔雅,唯一和那晚不同的是,他没有戴眼睛,下巴也刮得干干净净的,显得年轻了许多。哦,一个风华正茂的高品质男人。
他穿着一件很正式的黑色衬衫,最上面两粒扣子没扣,祼露的皮肤是浅褐色的,我忽然想起我的手抚摸他身体时那种紧致美妙的触感。
我的脸微微发烧。仰起头,我镇定地回视他,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的情绪波动,他似乎根本不记得我了——一个和他睡了一夜的陌生女人。
只是短短的几秒钟,他很快收回了视线,继续盯着手上的平板电脑。
我要的饭菜很快送来了,嗅着扑鼻的香味,我埋下头吃得狼吞虎咽,吃完了还觉得不够,又多要了一盅老火靓汤。
喝汤的时候,我肆无忌惮地盯着他看,仅仅过了一夜而已,我不相信他那么健忘,会不记得我。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如果他主动凑上来,我可能会唯恐避之不及,而现在,我觉得很不是滋味。
特别是——我想到了他留下的那两万元港币。
他根本当我是空气,自顾自地关掉平板电脑,招手让服务员买单,由始至终都没有再看我一眼。
我拉开挎包,那沓金灿灿的千元港钞就躺在里面,我拿出来对着灯光照了照,非常气派经典的紫荆花花纹。
我站起身绕过餐桌走过去,把那沓港钞放到他面前,他抬头看我,眸光清冷而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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