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先尝尝……这烧鸡太香了,我曾经拜师的师父都做不出这么香的烧鸡。”
  林旭也没客气,他捏了一块鸡腿肉送进嘴里,肉已经彻底软烂,卤汤的味道也彻底渗入到了肉中。
  不过咸味并不突出,吃起来鲜香软烂。
  他又尝了一块鸡胸肉,汁水丰盈,非常入味。
  过去吃烧鸡,鸡胸肉老是没有滋味,但这鸡胸肉,味道已经完全渗入进去,口感也不再干而柴,而是多了几分油润。
  卤味想要好吃,果然还是得浸泡啊。
  “你们吃吧,我继续往外盛烧鸡……把窗户打开吧,这一出烧鸡居然觉得操作间里闷闷的。”
  一个帮厨一听,赶紧将卤品部外面的窗户打开。
  这个窗户正对着大街,刚打开,烧鸡的香味便飘了出来。
  隔壁超市门口,于大爷正坐在马扎上,和前往少林寺旅游的闺女外孙一家视频通话,正聊着的时候,一股浓郁的香味让他眼神有些迷离。
  “哎哟,哪来的烧鸡味儿啊,也太香了吧?”
  不远处胡同里,提着钓鱼工具准备再去垂钓一会儿的老孙头也吸吸鼻子,眼神中满是惊讶:
  “确实够香的,哪飘来的啊?难道是……”
  他和于大爷对视一眼,然后把目光瞄向了林记美食。
  第三百一十四章 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宠粉菜品:烤羊排!
  “我这边有点事儿,回头再聊啊。”
  于大爷匆匆结束视频通话,和十钓九空的老孙头循着香味,向林记美食的大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他们没有进去,而是闻着烧鸡的香味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林记美食外墙拐角的地方,发现香味正是从敞开着的窗口飘出来的。
  透过这扇敞开的门窗,两人看到里面密密麻麻摆了很多散发着浓郁香味的烧鸡。
  烧鸡的鸡皮完整,颜色呈诱人的枣红色。
  看到这颜色,两人不自觉咽了下口水,古早时期的烧鸡就是这颜色,把鸡炸到发红再放到卤汤里卤制。
  而不像现在,追求什么颜色金黄,稍稍过油炸一下就开卤,甚至有些卤肉店连炸都不炸,直接用热水紧一下皮就开卤,那色泽看着就让人没胃口。
  烧鸡还挺热,帮厨时不时就会被烫一下。
  卤品部的操作间里,林旭正忙着,抬头猛然看到窗口站着俩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于大爷?孙大爷?您两位这是……”
  于大爷咽了下口水:
  “小林老板,这烧鸡……卖吗?”
  卖啊,这么多不卖,吃到长毛都吃不完。
  林旭点了点头:
  “卖的,这刚出锅,还没弄好。”
  正说着,他看到刚刚徐新华抖散的烧鸡还剩一些,便端着碗伸到窗外:
  “正好您两位来了,快帮忙把把关,没在京城卖过烧鸡,也不知道口味轻重。”
  老孙头平时喜欢钓鱼,来林记吃饭的次数不多,脸上多少有些扭捏。
  但于大爷就不一样了,于大爷最近连早饭都经常来店里吃,见林旭把碗递了出来,当即捏了一块带皮的鸡肉送嘴里。
  鸡肉鲜香软烂,鸡皮软糯中带着劲道。
  他尝了一口来不及说话,又捏一块塞进了嘴里:
  “好吃好吃,太好吃了,能不能给我来两只?老孙头你咋不吃呢?等着给你拿筷子吗?”
  老孙头见老于夸好吃,也忍不住捏了一块送进嘴里。
  尝了尝之后说道:
  “我来四只,晚上几个孩子回来吃饭,我还寻思坐公交去郊区钓两条鱼呢,现在倒不用跑这一趟了。”
  于大爷说道:
  “你最近哪钓出来过啊,都是来我这里买两条回家……”
  老孙头钓鱼水平一般,加上他都是去郊区的小河沟里钓,每次都是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技术,而剩下九十分,就纯看运气了。
  偶尔会爆护,比如上次林旭在于大爷这里买到的小河鱼,就是老孙头半天的劳动成果。
  但更多时候,不是在郊区路边买了桃子回来,就是买了几根玉米棒子,最不济的就来于大爷这里买两条鲤鱼回家。
  用实际行动恪守着钓鱼佬“永不空军”的诺言。
  林旭问道:
  “现在就装?”
  “现在就装,对于我们这种牙口不好的人来说,这种卤得烂糊的烧鸡最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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