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终于用新买的圆珠笔和笔记本写了我的第一篇日记,我很开心。原来在纸张上写字是这样的流畅,原来圆珠笔是这样的方便,这都是我以前没有发现的呢。
昨天斯内普带我去逛了超市,虽然他一副不耐烦的模样,但他还是带我去了。而且在街上的是因为我很害怕,他还牵了我的手(那是牵吗?恩~应该算吧,虽然只是抓了我的手腕)
其实,我觉得与他相处,很多时候你不能看他的表情,因为会引起误解。而如果你只看他的行为,你会发现他是一个很体贴的人。当然,我可不敢在他面前说,他会杀了我的。
来到这里这么久,除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已经很少想起我的父母哥哥了。可能是因为记忆的缺
失,我对他们的印象很模糊,于是就连平常的思念都做不到。我只是有些愧疚,因为我忘了他们,也因为我可能永远也回不去了。
我觉得斯内普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奇异的存在,因为只要看到他,我的不安害怕就会消失,所以其实我很喜欢粘着他。嘿嘿,但是他都没怎么发现呢。
他其实真的很细心,因为很经常的,每次我有些什么需要的时候他都会发现,然后再不着痕迹的为我准备一些我用得着的东西。所以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呢。
啊,很晚了,要睡了,晚安哦,斯内普,也晚安,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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