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伤还是恢复了,尽管有点慢,于是,我又回到了监狱。回到了采石场,考虑我的伤势,他们让我干轻一点的活,可以说是因祸得福了,第一天的时候,那个曾经被我救的人冲着我笑,笑的很好看,于是,我也微笑回报,我想,从此以后,我们会建立某种比较好的关系。
判刑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格外暖人。我站在铁棍围成的四方空间里等待我的罪名。腕上的手铐挺冷,我讨厌这东西。在场的人显得很肃穆,俨然的一袭黑色增添了凝重的气氛,观众席上的母亲紧紧抓住父亲的手,就像父亲紧皱的眉头,旁边还坐着我的语文老师,这让我觉得很温暖,就如今天的天气,他冲我笑笑,我也冲他笑笑,这一举动吓坏了我的母亲,不停的问,“这孩子是怎么了?”
法官敲了敲木锤,让本来就安静的场上更加没生气,程序简单的很,那个嘴唇很厚的法官宣读了我的犯罪事实,并向在场的各位告知,我的谋杀罪名成立等等,在他宣读我的判刑科目的时候我走神了,当时我在想我要养一头白熊,全身浑白的大型犬。我知道我不会被判死刑,这我早就明白。父母似乎松了口气,老师在听判完后离开了,我觉得还算可以,要知道我的席位上只有三个人,我的那些可爱的高三同学为了高考忙的晕头转向了吧。
在少年犯的牢房里我仅仅呆了几个月,就被分到了非少年区,因为我十八岁了,在我没来得及准备的情况下就十八岁了,那些和我一样的孩子还纯洁的很,因为年少的冲动犯下了错误,在那间牢房里还有花的香味。我逾越了十八岁的界限,我便不再是个孩子。
上帝是宠爱我的,一直都是。中国的人口出奇的多,无法使得每个犯人都有宽裕的单间牢房,不像美洲,大的空间为每一位犯人用铜墙铁壁铸造。于是,我在非少年区的牢房里见到了那个曾被我救助的人,我们在同一件囚室里,他姓吴,叫阿福,家在偏远的山区。他比我大六岁,可是性情上比我成熟不了多少,也或者,我太早熟了。福祸相依,我和阿福虽然在一起,可我也和那些攻击我的人分在了一起,我想,我此后的日子会很不平静。
本是禁锢的房间,又有禁锢的人心和躯体。
睡眠时仰着,似乎是人的专利,因为到现在为止,似乎没有哪种动物在睡眠时是胸腹向上的,它们都把柔软的容易受伤的部位保护起来,便于自卫。而大部分的人不趴着睡眠,因为那样会影响心脏的跳动,加大其压力,使得呼吸不顺畅,而且,那样谁会显得很没气势,没人样,很低卑。除非你死了,在毫无思维的情形下,你怎么样都可以。而大部分的压迫者恰恰喜欢把被压迫者像非人那样压趴在地上,用力踩在脚下,是为了让你听听自己剧烈跳动心脏的求救声,数数自己仅剩的生命尊严还有几秒钟?或者,要你知道你有多么弱小,在他的面前你多么的非人。求饶啊,快点求饶啊,快点!!!
那些攻击过我的人正把我的脑袋踩在脚下,他们应该不曾洗过的脚满是污垢,还散发着难闻的汗酸味,他们在等待我求饶。夜已经深了,看守的老警察早已打鼾睡熟了,没有人可以救我,只有我自己,亦或,我的求饶声,满足了他们的自我虚荣之后,我就可以减少痛苦,他们叫我服输,要我低头,要我永远跪伏在他们脚下,尊称他们为“强者”!
认输示弱,或者,痛死在他们脚下,再或者,反抗为强。我得选择,还得考虑我的能力。
这从小受过的教育,也是作文模式,在关键时刻想英雄伟人,体现他们的深远影响,于是我记起看过的一个剧情:一位勇敢的红军战士不幸被敌人俘获,本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却在三千六百刀要实施却为实施的酷刑下低了头,只是刹那,他成了为人不齿的卖国汉奸。简单的原因——怕!怕痛,怕死。在怕的控制下,他选择了不要痛,选择了放弃信念,选择了实体的物质,不是精神。我想人人是怕痛怕死的,只是在有的时候愿意豁出去拼一回,赌一把。所谓的英雄是愿意时时豁出命的,只为争一口气。我没有想当英雄,但也不想当孬种,我觉得我应该反抗,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要勇敢,不怕恶。可,如果我是在小时候,我会反抗的毫不犹豫,可是,我已经十八岁了,社会让我认识了要聪明的选择要不要勇敢。在此时,我在想这个时候的我让我觉得很浑。反抗是硬汉不该犹豫的,可是,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反抗就成了莽汉。做人是很难的。
可怜的阿福,早被他们打的不省人事了。因为他是硬汉,也是莽汉。好像老师教育我们的时候说过,大丈夫能屈能伸,韩信能受胯下之辱,子又该何哉??韩信在衡量了自己的柔弱之身后选择了受辱,也选择了活。
我矛盾,要怎样做?
我不愿屈服,可理智劝我低头,我渐渐屈服于理智。周围数双无神的眼睛,我的右臂受到压制,我无力反抗。只一句话,我便可以活,可我的信仰在哪里?
一个侵略者,把所有的百姓捆绑在一起,要赶尽杀绝,他把火仍进密集的人群,人们痛苦的喊叫,他也得意的叫嚣:“谁愿意做我的奴隶,谁就可以活。”没有人应答,男女老少没有人应答他所要的屈服,会一直没有吗?不会!!有人应答。一个儒弱的青年,含泪嘶哑的喊道:“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做你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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