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关注着大地和大地人。ww
关注大地,就是关注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关注大地上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关注文明对大地的影响和文明过程中人性的变异,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大约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我的许多作品转向上述内容。我创作之初的作品,当然也写人,但那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人来写。后来的许多作品,是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这有很大的不同。当然,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也不可能离开社会生活,这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社会生活也是由大地来承载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而大地包容和承载着一切。一个是社会的背景,一个是大地的背景,因为视角和视野的不同,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之所以对大地感兴趣,当然先是因为感。我祖辈生活在农村,父亲和母亲的两个家族,都曾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拥有过很多土地。我自己十二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在大自然的环境里长大,和日月星辰、风雪雷电、大地庄稼树木花草,和牛马驴骡狗猫鸡鸭建立的感,已经浸透到血液中,永远都不可能改变。ww后来,我又在小县城生活了二十年,小县城的环境和农村差不多。我家在院子里栽树种花养草种辣椒茄子丝瓜,丝瓜开花时一片金黄,引来蜂蝶成群,结的丝瓜吃不了,送给邻居吃。几棵梧桐浓荫蔽日,夏天就在树下吃饭。父亲从老家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我们院子里,两年后挂得满枝红枣。我还养过很多条狗,最多时养过十二只猫,几十只鸡鸭,真叫六畜兴旺。女儿上中学时,晚上下课要迟至十点,我家的狗不用催赶,每晚会准时去校门口接她,然后一块回家。这和农家无异的日子,至今令我怀念。直到今天,我已举家迁来南京十几年,在外人看来,我早已是这座城市的一员,是大街上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一个。但我知道,我在心理上从没有进入过这个城市,一直和它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城市的繁华和喧闹让我敬而远之,有时一年不逛一次大街。偶尔身处闹市,会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每次去大街,妻子儿女会像对小孩一样对待我。一次陪家人上街买电器,走得渴了,女儿在临街铺子为我买了一大杯饮料,走出几十步时喝完了,我忽然想起要送还人家杯子,忙转身就跑,女儿一把抓住我说爸爸你干什么去,我说不要还人家杯子吗?女儿大笑,说这是一次性纸杯,用完丢垃圾桶里就行了。有时,我会在下午骑自行车外出锻炼,却时常迷路,却又不服气,不肯问人,心想还能摸不回去吗?就这里骑骑,那里骑骑,有一次居然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摸回家,估摸骑了有上百里路,弄得大汗淋漓,妻子早在家急得团团转了。十几年前,我是因为工作和儿女的原因才搬来南京的,可我一开始就选择了郊区一处房屋,这里靠近大地泥土山水树木,感觉并不像在大城市,倒像住在一座小镇上。我的家也不像一般知识分子家庭那么讲究,来了客人不必脱鞋。如果把家弄得像宾馆一样纤尘不染,我会不舒服。火炉在南京早就被淘汰了,我家也装有暖气空调,可我从来不开。一到冬天,妻子就忙着在我书房里收拾火炉,买一堆煤球码在那里。天太冷或下雪了就烧火炉,一只烟筒伸到窗外去,火炉上放一只茶壶,烧得咝咝响,壶口里冒出的蒸汽在书房里散开去,滋润而温暖。水开了,提壶泡一杯茶,捧在手里慢慢呷。看书或写作到深夜不睡,有点饿了,就在炉口上烤一个馒头,一层皮焦黄酥脆,再找来几样剩菜,一股脑倒进一口小铁锅,放在炉口上炖得咕嘟咕嘟响了,不用盛出,就坐在火炉旁,就着烤馒头吃得热火朝天。书房里还放着一口小缸,里头盛着自家腌制的鸡鸭蛋,馋了就捞几个煮了吃。我喜欢这种感觉。我的书房有些零乱,却充满生活气息。书房既是客厅,也是小外孙的游乐场。书架旁的地板上,摆满他的汽车飞机大炮和十八般兵刃,他在那里打得咚咚嚓嚓,我照样可以坐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不受干扰。但有时他会突然在我背后大叫一声:“赵本夫,给我讲个故事!”我就只好停下来对付他了。二十多年,从儿子到孙子,我已经习惯于在这样的氛围里写作。如果小外孙去了幼儿园,家里人都去上班了,满屋子寂然无声,我反而会走神,只好打开电视机,让它在那里响。我抗干扰的能力很强,只要进入写作,生活中的一切都会忘掉。我睡眠一向很好,从来不知失眠是个什么滋味,不论写作还是生活中的烦恼,都不会影响我睡觉,即便深夜临睡前喝一杯热咖啡,也能倒头就睡,不管屋外山风林涛,风雨雷电,要不三五分钟就能酣然入梦。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睡得十分踏实。我常为此惭愧,觉得有点对不起知识分子。我生活得简单而又充实,就是因为和城市生活保持着距离,不是不能进入,而是根本就不想进入。这种距离感让我可以做一个看客,从容观察各种城市西洋景和人物故事,获得一种和大地生活不同的参照,也让我专心于自己的文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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